《班主任崗位安全工作職責》講解了班主任在班級安全管理中的核心作用與具體責任。該文檔明確班主任為班級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需對本班學生以及教室內的設施設備的安全負責,并嚴格貫徹學校對于安全工作的各項規定。文檔描述了在班委會、團支部中設置安全委員并在班級內配備安全員以分擔責任的任務;詳細規范晨(午、晚)檢的實施流程,要求查看學生精神與身體狀況,并記錄及上報異常情況;通過開展晨(午、晚)檢和班會等活動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工作。同時提出,應密切關注季節變化所帶來的安全隱患,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和逃生技能。文件還提到執行考勤及請銷假制度、排查和登記不安全因素并向領導報告等任務,并特別說明要照顧有特異體質或心理異常的學生,在大型活動中提供保障。此外,強調協助學校和家長簽訂協議書的重要性,并要求通過家長會和家訪形式強化家長監護人的角色。文檔還規定,若組織集體活動必須經學校批準并做充分預案。當學生在校期間出現健康或安全問題時,應迅速采取行動進行救援。最后強調采集學生信息和處理交辦任務的責任。
《班主任崗位安全工作職責》適用于中小學及類似教育機構中的班主任,尤其針對在學生日常管理中有較強安全管理需求的工作崗位。它覆蓋各級各類班級管理者,包括但不限于小學、初中、高中班主任及相關教學輔助人員。其適用領域涵蓋學校的各個層面的安全管理場景,例如校園設施安全管理、師生日常生活安全保障以及大型活動組織過程中的應急方案制定和實施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