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制度》講解了學校為規范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所實施的安全監督和具體措施?!秾W校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制度》描述了危險化學品的范圍,明確包括易爆品、易燃液體、氧化劑、有毒品和腐蝕品等類別,并提出儲存設施須設置明顯標志,定期檢測設備及安全設施確保符合標準的要求。此外,該制度明確了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需要依據其特性和法規在場所內配備監測、通風、防曬等必要的設施設備,且應依照國家標準進行維護保養,從而保障運行的安全性。針對劇毒化學品管理,《學校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制度》指出需要詳細記錄其存儲量與用途,同時采取必要安全手段避免化學品丟失或誤用,并強調一旦出現意外情況應即刻向學校匯報。對一般危險品,該制度也規定了要進行借用登記、歸還檢查和包裝狀態檢查以保證安全。在廢棄物處理方面,《學校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制度》則著重指出了實驗廢水廢液和其他殘留物的合理處置以防止事故發生。
《學校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制度》適用于大中小學校的化學、生物等實驗室及其他需要使用危險化學品的教學部門。特別涉及高校理工科專業實驗室和高中基礎教育實驗課程中的化學品管理人員和相關教學人員。該制度也可為其他涉及化學品使用和存儲的科研機構提供參考借鑒,旨在保障校園內人員的生命健康與財產安全。通過落實這一制度可以規范化學品的操作流程,降低潛在安全隱患,尤其適合具有危險化學品存放及使用需求的教學環境及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