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制度》講解了學校在強化師生交通安全教育、管理校車及校園內外交通行為方面的一系列規范性要求。該制度描述了成立學校交通安全工作小組的必要性,確保每名成員職責分明且落實責任追究制。文中提到學校應每學期舉辦兩次全校范圍內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動,并定期宣傳相關知識以加強學生和教職員工的法規認知與安全意識。對于校車管理,強調保證車輛良好狀態并對駕駛員進行培訓和嚴格管理。另外還明確規定,在校期間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校園、校門外不得停放機動車輛等細節內容。此外,規定明確了嚴禁未成年人或沒有駕駛執照者駕車,發生事故時負責人需迅速到達現場采取措施組織救護并向主管部門報告。學校還需組建檢查組對學生的遵規情況巡查并及時糾正不良行為,同時做好家校聯系了解學生通行動態以便開展更有針對性的安全指導。制度最后提及貫徹各級交通安全文件精神和反饋交通安全管理狀況。
《交通安全制度》適用于各類學校及其師生群體,特別是在具有校車運行或校園出入交通管控需求的學校中尤為關鍵。涉及的學生家長以及與學校相關的交通服務提供商也在適用范圍內。此文檔重點針對教育領域,為中小學校和大專院校提供了詳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引,有助于構建更為系統化的校園內外交通安全管理體系,從而全面提升師生交通安全保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