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人員課堂安全工作制度》講解了教學人員在課堂教學中的安全職責,強調了教師除了要完成自身的教學與科研任務外,還要重視學生課堂期間的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教學人員課堂安全工作制度》描述了任課教師作為本堂課程學生安全的主要負責人應遵循的具體要求。內容涵蓋上課前清點學生人數、報告缺席或遲到的情況;嚴禁上課期間讓學生擅自離崗并注意消除攜帶危險品的隱患。另外,《制度》明確了科任教師必須維護課堂秩序及禁止未經授權的外來干擾;調課和停課也有嚴格的程序和責任界限,并提出了層層負責制,從教師到班主任再到年級組和學校教務處,每一級都需承擔責任,保障教學期間學生的安全。此外,《制度》還指出教師要及時匯報存在的安全隱患,以避免事故的發生。
《教學人員課堂安全工作制度》適用于各中小學校以及從事課堂教學的教育機構,針對所有參與課堂教學的教師及相關管理人員。它為各級學校制定課堂教學安全實施細則提供參考依據,旨在規范授課過程中涉及的學生安全管理行為,減少因忽視安全管理而導致的各種安全風險。這份文件尤其適合一線教師學習與遵守,同時也可用于培訓新手教師、明確教師職責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