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治安巡邏制度》講解了通過建立有效的校園治安巡邏機制來保障學校師生財產及人身安全的重要措施。該制度描述了由值周領導、中層領導、班主任和干事組成的治安巡邏隊伍,以實現校園內重點部位的監控與巡查,及時發現并排除安全隱患,構建良好的教學秩序和生活環境。文中規定了明確的工作紀律,包括按時交接班、堅守崗位、保持通訊暢通以及文明執勤等行為準則,并明確了酗酒后禁止上崗等內容。同時,還闡述了值班人員的具體工作職責,比如做好防火防盜、檢查宿舍安全狀況、管理上課及自習紀律、處理突發治安事件和核實可疑人員身份等要求。制度還制定了考核標準,如遲到早退認定規則、責任追究辦法等,對未認真履行職責者進行登記和獎懲處理,強調事故調查處理的責任歸屬。
《學校治安巡邏制度》適用于各類學校的安保部門和管理人員使用。它面向全體參與校園治安工作的人員,包括學校的各級領導、班主任以及其他負責值班的教職員工。本文件廣泛應用于中小學、大學以及其他教育培訓機構的安全管理工作領域。通過這一制度的實施,可以提升教育機構在治安管理和突發事件應對方面的能力,為所有在校人員營造一個更安全、穩定的學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