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房屋校舍安全檢查制度》講解了為落實國家、省、市相關要求以消除安全隱患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該制度明確指導思想、設立領導機構和職能部門并細化了安全工作檢查的步驟與內容。從檢查范圍來看,制度覆蓋教學、辦公及生活用房等各項建筑設施。檢查階段包括自查、聯檢以及隨機抽查,規定學校應將自檢與整改報告上報領導小組,針對重大險情還需及時書面報告上級部門并采取措施加以應對。在正常狀態下,學校需要每月進行全面性校舍安全檢查,并對年久失修的舊房重點監控,同時做好記錄存檔備查。此外,檢查內容涵蓋校舍管理、周邊環境治理、防火值班、體育設施安全等方面。具體如消防器材完備性和布局合理性、疏散通道安全性等細節被明確提出要求,以保證學生和教職工生命財產安全。
《學校房屋校舍安全檢查制度》適用于全國各地各級各類學校,尤其強調類似玉門市北坪小學這樣的基層學校應用。該制度主要面向學校的校領導層、后勤保障部門、教務管理部門及其他與校舍管理和安全管理相關的工作人員。它還可用于指導負責校園安全管理的第三方服務機構,旨在幫助他們理解如何開展定期全面的校舍安全檢查和管理工作,以確保整個校園范圍內不存在任何潛在的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