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燃氣安全管理制度》講解了學校在電器產品與燃氣用具采購、使用中的安全性要求及技術規范,指出相關產品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并對安裝和線路設計提出了明確規定。《電氣燃氣安全管理制度》描述了安全用電的管理細則,包括禁止超負荷運行和對電力設備如變電房等關鍵部位采取嚴格防護措施。同時制度強調對電氣設備進行定期維護和保養,并由專業持證人員執行操作以預防火災隱患的發生。制度中也明確了對于超期使用或存在安全風險的設備,要依據情況予以報廢或修復后再投入使用,長期停用設備在再次啟用前也需確認其安全性能。文檔規定日夜連續工作的設備需有專人管理和定期檢修,強調臨時電源拉接必須經審批并通過專業手段完成。此外,文件還提出對液化氣鋼瓶超出六十公斤用量的情況須進行消防手續辦理,并倡導職工在工作結束后及時切斷電源,全面保障用電與燃氣使用的安全。
《電氣燃氣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學校及其內部相關管理人員與工作人員,涵蓋電氣與燃氣領域涉及的各項安全管理流程,適用于教育行業,尤其是需要大量使用電氣及燃氣設備的校園場景,為學校各類建筑內的用電及燃氣安全提供指導,同時也適合具有相似電氣燃氣設施使用特征的企業或機構借鑒學習,確保相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能夠依此落實各項具體的安全防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