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護校制度》講解了為保障學校財產安全以及維持安全穩定的校園環境,特別制定的一系列值班規定。該制度闡明了值班人員的基本職責和行為準則,包括值班教師必須準時到崗并保持信息的暢通以有效應對突發情況;如果未能按規定時間到達工作崗位或出現疏忽造成重大損失,則會受到相應的處理或懲罰。文中還明確了值班地點位于學校的值班室,具體的時間安排從下午放學延續至次日上午上學期間,并提供一個應急聯系電話。此外,要求值班老師要準確完整地記錄當班時的各類情況。為了節約用電與確保安全,需要在必要時候開啟和關閉照明燈、做好門鎖檢查與上鎖等工作。并且按照規定的頻次定時對全校進行巡視以保證及時發現安全隱患或異常情況。
《值班護校制度》適用于全國范圍內所有重視校園安全與秩序維護的教育機構尤其是大中小學及幼兒園等單位。它為那些需要在非教學時段維持學?;具\作和服務連續性的場所提供了指導,對于確保在校學生與教職工的安全具有重要指引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