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周邊環境治理制度》講解了學校為確保校園安全、維護良好教學秩序,需與地方政府多個部門緊密協作的內容。通過這一制度,明確了校方需要配合鎮綜治辦和派出所開展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并協同工商、交通等多部門共同維護學校周圍區域的公共安全。同時描述了針對校門交通安全的具體措施如設置警示標志。在食品安全方面也設定了明確規定禁止在學校大門口擺放面向學生的零食售賣攤點。對于可能影響師生安全的社會人員干擾行為則要求與相關部門保持合作及時預防。當遇到學校自身難以處理的外圍問題時該制度指出應迅速向相應機構匯報請求協助處理。
《學校周邊環境治理制度》適用于所有重視學生日常學習生活環境安全性及穩定性的教育機構特別是位于城鄉結合地區易受外界復雜因素干擾的中小學校。它不僅為學校的管理層提供了一個全面管理學校外周潛在危險源的操作指南而且有助于提升整個校區及其附近地區的社會安全感保障廣大在校生可以在一個健康安寧的成長環境中接受良好的基礎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