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水域巡查值班制度》講解了學校關于防溺水安全管理的具體職責與要求,圍繞上級教育部門的指導精神和安全責任制展開工作,明確細化各個重要時段的巡查安排,特別強調了暑假期間的巡查重點,以確保學生遠離危險水域。《危險水域巡查值班制度》描述了值班巡查人員的全天候通訊職責以及發現違規情況后的具體處理方法,例如勸返、記錄信息及上報程序。此外,制度明確了上課時間與非教學期間的崗位責任劃分,指出了當天值班教師在學校溺水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直接責任人地位,并對請假調班的審批程序提出了明確規定。在周六、周日和節假日等非教學時間,《危險水域巡查值班制度》還強調了值班人員不得脫崗或擅自找人代班的責任條款,一旦因失職發生安全事故,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文件內容詳細闡述了如何通過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和明確責任分工來防止校園周邊溺水事件的發生。
《危險水域巡查值班制度》適用于全國各級中小學校,特別是存在附近危險水域的教育機構,在落實上級防溺水安全工作的規定方面為校方提供了可執行性的操作指南。同時,該制度對于一線教師及學校的巡查管理人員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可以幫助他們明確自身的崗位職責并有效開展防溺水工作。本制度主要覆蓋的行業領域范圍是教育系統內的安全管理工作,尤其適用于那些需要加強水域安全防范措施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