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工作考核、獎懲及責任追究制度》講解了確保學校教學秩序及維護師生安全的重要措施。該制度強調貫徹“誰主管誰負責”原則,明確校長和各辦公室負責人分別為學校及科室的首要責任人。為落實目標責任制,學期末會依據(jù)違紀情況進行考核,對未違反紀律且執(zhí)行到位者給予獎勵。對于在安全工作中有貢獻的人員可提供額外嘉獎,特別是對作出突出成績者實行特別表彰。與此同時,若檢查與防范不到位則要扣除相關責任人安全責任獎。發(fā)生安全事故時,按規(guī)定處理包括獎金扣除與評選資格剝奪,并執(zhí)行嚴厲的“一票否決”。出現(xiàn)重大事故時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分析,按照四個不放過的原則深入調查原因并整改善后。若涉及刑事問題,則需依法依規(guī)處理相關人員,其中學生若為主要當事人,其導師同樣承擔部分責任。
《校園安全工作考核、獎懲及責任追究制度》適用于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管理領域,尤其為中小學及幼兒園安全管理提供了具體的指導規(guī)范。這份文檔主要面向學校的管理人員包括校長、各部門負責人以及具體實施安全工作的相關教師。同時它也適用于全體教職員工以了解安全工作的運行規(guī)則,從而配合做好安全防護工作。此外學生及家長亦可參考部分內容,共同關注并支持校園內的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到位。通過全員參與,實現(xiàn)有效減少安全事故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