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及貴重儀器設備管理制度》講解了針對價值五十萬元以上或品種稀少、技術精密的儀器設備,從購置前論證到最終報廢處理所涉及的全流程管理規范。《制度》描述了購買前需由使用部門提交申請表,并通過設備管理委員會及專家組的多級審核;采購階段明確了必須采用公開招標方式,并強調紀檢監察參與監督與專業人員技術確認,且合同條款需經集體談判確認。《制度》對驗收過程要求嚴格,規定入庫時應由多方共同完成驗收,記錄報告存檔并采取必要措施應對問題。對于設備日常管理,《制度》提到建立單機檔案,明確使用與維護責任人,細化操作規程及保養制度,同時強調人員培訓考核和責任交接的重要性。在跨科室借用方面,《制度》指出借用單位需妥善保管,出現損毀情況應由該單位負責,并規定進修和實習人員學習儀器設備使用時帶教人員的責任范圍。發生重大故障時,須立即向上級匯報、查明原因并追究責任。最后提及獎勵機制與報廢審批流程,包括維修、調劑可行性評估以及正式下賬和殘值處理程序。
《大型及貴重儀器設備管理制度》適用于各類醫療機構尤其是配備高端醫療設備的大中型醫院,涉及設備采購與管理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臨床科室及其使用人、進修生及實習生,同時還覆蓋了醫院院長、科主任、帶教人員以及技術工程團隊等多方主體,為其在管理過程中提供統一標準和技術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