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準入制度》講解了醫院在實施新技術、新項目以及相關手術活動時應遵循的具體程序和審批機制。《技術準入制度》描述了當醫院需要引入或自行開發未使用過的新技術與新項目時,包括涉及醫療設備的情況,必須經過醫院學術委員會討論并取得初步一致后,由縣(市、區)衛生局審核后再提交至市衛生局進行批準方能實施的內容。《技術準入制度》明確了對于開展甲類手術或者新增的甲類手術,應當通過填寫手術審批單的形式,依據科室主任結合科內討論結果簽署的意見提交至醫務科,之后由業務院長進一步審核,最終需市衛生局批準才能執行。《技術準入制度》也提到針對科研性質的手術項目,除了患者本人或家屬的同意外,還需醫院學術委員會的充分論證,并且要上報市衛生局核準才可以開展。超范圍的手術則需要科室提出具體申請,經由醫院學術委員會審議通過之后,報送至主管局得到批準才能夠開展。《技術準入制度》強調各科室均要嚴守上述要求,以此來規范醫療服務操作,保障醫療服務的安全水平,保護患者合法的權益。
《技術準入制度》適用于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特別是醫院內的相關部門與工作人員。此文件重點針對的是涉及醫療技術創新和高風險手術操作的管理層面人員。例如,醫院的管理部門如醫務科,臨床科室的主任及醫護人員都是直接關聯的適用對象,同時也涉及到市、縣級衛生行政機構中的審批人員,以及在科研活動中涉及手術實驗的研究人員等,確保他們在實際工作中能夠參照此制度正確履行職責并保障整個醫療行為的合法性與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