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核心工作制度》講解了保障醫療機構正常運作和患者生命健康的若干關鍵性規范,明確了醫療機構在接診、檢查、診斷與治療中的具體要求。《標題》描述了首診負責制度中各科室和醫生的責任劃分以及會診機制的運行細節,特別強調對急危重癥患者搶救過程中不能出現推諉的情況,必須協同參與搶救,同時確保病歷書寫規范完整。文件詳細闡述了三級查房制度下經治醫師、主治醫師、副主任/主任醫師以及科主任在查房過程中的任務和要求,并且明確各級別的工作責任與時限。對于新入院患者、危重患者等特殊人群,《標題》進一步規定各級醫師在不同時間范圍內進行有效查房與診治的具體要求。此外,還涉及分級護理制度的實施辦法,包括依據病情輕重選擇適宜護理等級及護理標識的規定,以滿足住院病人個性化醫療服務的需求。
《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核心工作制度》適用于所有涉及醫療質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醫護人員及相關管理部門。主要行業領域為醫療衛生行業,包括各級醫院、診所及其他提供醫療服務的機構,具體適用人員涵蓋急診科、內科、外科等臨床科室的所有執業醫師和護士,以及醫院管理層和質控人員。通過遵循該文檔的要求,可以規范醫療機構的工作流程,提升診療水平,保證患者醫療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