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污水、污物處理管理制度》講解了醫院污水和醫療垃圾的規范化管理體系。該制度描述了污水必須通過污水處理站進行達標處理后排放的要求,并明確了處理人員需每周兩次維護消毒及沉淀設備并保證其正常運轉的職責。制度指出了每日記錄污水泵運行狀態和污水參數,如投放量與pH值,以及故障發生時12小時內修復設備的責任劃分方式。文件還詳細說明了一次性醫療垃圾和醫學標本密封管理的要求,包含存放于標志明顯的容器內,并實行日清模式,運輸過程中嚴格密封以防止遺漏或失落。同時,強調對鍋爐除塵設備定期清潔,確保其產生的煙塵受到有效控制。
《醫院污水、污物處理管理制度》適用于醫療機構及其相關的后勤管理與技術支持部門。涉及的具體崗位包括污水專職處理員、總務科等相關管理部門工作人員以及一次性醫療垃圾處理操作人員。此文檔覆蓋的行業領域為醫療行業內的醫院廢水處理和固廢處理方向,特別是針對二級及以上等級的醫療機構更為適用。此外,負責鍋爐設施除塵設備運營維護的專業人員也可參考本管理制度中的煙塵控制部分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