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科安全管理制度》講解了如何強化總務科在醫院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指導下,確保各班組及設備的安全生產,并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通過加強員工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培訓提高消防意識以預防火災。為有效防控風險,規定了定期的安全檢查機制及時糾正隱患,同時明確了各班組長作為安全管理的責任人,強調嚴格按規程操作設備并上報隱患信息。此外,對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實施專項管理,合理配置滅火器等消防器材;針對水電使用也制定了嚴格的規范,包括專業人員施工、避免使用違規電器和人走斷電原則。在配電設施方面嚴禁超載運作且需記錄巡檢結果防患未然;對于電梯、鍋爐空調等設備強調定期檢修和持證上崗操作,并保持運行狀態的監測與記錄工作;氧氣站房和使用電氧焊同樣注重上述要點,增加出入管控或現場復查的要求,最終設立安全督查員崗位定期評估整改情況。
《總務科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所有與醫院總務科室工作有關聯的人士及行業領域。具體而言包括但不限于從事消防安全管理的相關人員,例如消防專員;涉及水電網設施維修和使用的工作人員如電工、水暖工等;各類重要設備的操作與維護者,例如電梯維保技師、鍋爐司爐人員;負責存儲易燃易爆物品倉庫的管理人員以及參與建筑修繕作業采用電氧焊手段施工的技工群體等。本制度還涉及到醫院后勤服務保障系統的全面覆蓋,無論是日常辦公環境還是特殊的醫用區域都應嚴格遵守其條款來提升整個機構安全水平并保障人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