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廢棄物處置制度》講解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需要遵循的規范和職責。制度指出,作為直接責任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需自覺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并且嚴格執行廢棄物分類及管理制度。同時描述了對食品廢棄物進行分類處理的具體措施,要求按照類別采取合適的辦法分別處置,以減少對環境或公共衛生的影響。文中進一步闡明,必須指定專門人員負責食品廢棄物管理,確保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落實各項工作。這些人員還需設立詳細的臺賬記錄,涵蓋每項處理過程及其采用的方式,并且為監管者明確了監督任務。對于未按規定處置廢棄物的現象,負責人有權責令相關方改正錯誤,并對違反規定者實施適當的處罰。
《食品廢棄物處置制度》適用于食品加工行業、餐飲企業、零售連鎖食品超市等涉及食品生產和經營的相關領域。它面向的人員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企業內部負責廢棄物處理的一線員工以及廢棄物運輸和外部處理機構的合作伙伴。此外,這一制度對于政府部門食品安全監察機構、行業協會等相關機構也具有參考價值,有助于促進各機構形成規范有效的協同工作模式,保障食品廢棄物的安全處置和環境保護目標的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