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診療設備維護保養制度》講解了從事放療設備維修的工程師需要持證上崗,以及在進行維修過程中必須遵循的人數要求和劑量監控規定。《放射診療設備維護保養制度》描述了加速器高壓檢測維修的斷電要求,明確使用放電棒徹底釋放高壓余電的操作流程。該制度指出,放射設備需要每三個月執行一次綜合維護作業,維護內容涵蓋過濾器清理、干燥劑更換、指示燈狀態檢查等環節,同時還需校準照射野燈、距離標尺及激光設備,并確保所有參數處于正常水平。這些維護記錄須及時整理并妥善備份。文檔進一步提及,在對影響劑量的零部件進行維修或更換后,應當由物理師重新完成劑量校準工作,且對涉及機器位置讀數的部分進行校準也是必要步驟。此外,針對含天然放射源的設備維修操作,《放射診療設備維護保養制度》明確了放射源僅能在安全器內進行檢修,對于可能存在的卡源情況,應向主管部門報告以按規定處理,并強調定期測試這些設備的輻射安全性,確保長期穩定性。
《放射診療設備維護保養制度》適用于醫院、放射治療中心及其他使用放射診療設備的醫療相關機構。主要涉及人員為負責醫療放射設備的維修工程師、技術支持團隊和安全管理部門的專業人士。此文檔也可作為監管部門審核放射診療設備維護工作的參考依據。尤其在有加速器或其他放射性醫療設備運營場所的工作環境下,其內容具備重要的指導意義,以保證相關人員的安全并維持設備功能的穩定性與合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