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評價和再評價制度》講解了飼料行業(yè)企業(yè)在供應商管理方面的核心操作與流程,包括供應商選擇與評價的組織機構設置、主要職責劃分、評價頻次以及具體標準等。《標題》描述了對合格供應商進行定期評價與隨時評價的方法,并特別明確了評價內容,涵蓋了資質、產品質量、保障能力及誠信度等多個維度。文件中提到,采購部主導供應商的整體評價流程,并與品管部配合共同完成對供應商品質保障能力和產品符合性的全面分析。供應商的選擇需根據一致性、符合性和有效性原則,同時經過信息初步篩選、詳細評估及總經理最后審核批準后方能錄入合格名錄。該文件詳細列出了不同情形下的供應商評價時機,即半年一次的定期評價、新入選供應商的隨時評價以及年度的供應商再評價機制,對于質量或信譽較低者予以堅決淘汰。評價過程中以百分制為基礎,從資質、質量、保障能力以及其他要素(如價格和服務等)展開評分,并設定了嚴格的取消資格條款。
《供應商評價和再評價制度》適用于飼料生產及相關行業(yè)的企業(yè)管理層、采購部門、品管部門以及其他涉及供應商選擇與評估的相關人員。尤其是對于需要建立長期合作關系并依賴原材料質量的企業(yè)而言,這一制度提供了標準化的管理體系與執(zhí)行框架,幫助企業(yè)有效把控供應商質量和穩(wěn)定性,降低供應鏈風險,同時優(yōu)化成本結構與資源配置效率。它不僅適合作為內部管理制度,也可用于跨部門協(xié)同與外部監(jiān)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