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保護及信息安全制度》講解了醫療機構為確保患者病歷的安全與私密性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文檔明確了對病案資料嚴格管控的規定,僅限醫務人員和服務質量監控人員可以查閱病歷內容,禁止無關人員未經許可訪問或查閱患者信息。針對醫療糾紛或案件中的病歷處理,醫務科將負責臨時管理且未授權不得操作相關文件。同時規定了專門人員對需要帶離病區的住院病歷全程負責保管,并規范了醫務人員借閱流程以防止私自篡改、拆散等不當行為。此外,詳細描述了對外提供病歷復印的程序與申請要求以及病案長期存儲年限。病案安全方面,《病案保護及信息安全制度》強調防火防水防潮等多個方面確保物理安全。
《病案保護及信息安全制度》適用于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包括但不限于醫院管理人員、醫務人員以及其他接觸病案信息的服務質量監督人員。旨在保障醫療機構中所有病案信息安全無損并遵循法律規定和倫理標準進行存取管理。本制度同樣適用于涉及到醫療糾紛、公安司法取證等特定情況下需要獲取和使用病案資料的外部機構和個人,在確保患者權益不受侵犯的基礎上維護正常的醫療秩序和法律程序執行效率。這也有助于加強醫療機構內部的信息安全管理意識,促進醫療服務環境和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