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車安全操作規程》講解了起重吊裝作業中的安全操作規范和注意事項。該規程強調了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執行規定的指揮信號。當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遇到六級以上大風或惡劣天氣時,應停止露天作業,雨雪過后需試吊確認安全后再作業。起重機作業時,起重臂和重物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過,禁止用起重機載運人員。起重機行駛和工作的場地應保持平坦堅實,并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啟動前需檢查各項安全裝置和設備,確保其完好無損。啟動后,應怠速運轉并檢查各儀表指示值,待壓力達到規定值且油溫超過30℃方可開始作業。作業前應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撐腳板下墊方木,調整機體使其回轉支承面的傾斜度不超過1/1000。作業中嚴禁扳動支腿操縱閥,調整支腿必須在無載荷時進行。
《起重吊車安全操作規程》適用于所有從事起重吊車操作和管理的人員,包括起重吊車司機、指揮人員、安全管理人員以及相關工程技術人員。該規程特別適用于建筑工地、港口碼頭、工廠車間等需要使用起重吊車進行物料搬運和吊裝作業的場所,旨在確保起重吊車的安全運行,預防事故的發生,保障人員和設備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