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講解了建筑內滅火器的設計配置與應用方法,并明確規定于2005年10月1日正式實施,同時廢止舊版標準。該規范針對滅火器在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中的設置提供了詳細技術指導,明確了滅火器的配置類型、規格選擇及其保護距離。文件中強制性條款包括滅火器配置場所的火災種類劃分及危險等級判定標準,并強調根據最大保護距離確定滅火器的位置和數量等關鍵原則。本規范對原有標準進行了全面升級修訂,補充“術語和符號”章節以提高標準化程度,并明確指出滅B類火可采用水型滅火器這一突破性改變。此外,還調整滅火器底部離地面的高度標準以及針對視線受阻區域增設發光標志的要求,進一步優化了消防設備使用的科學性和合理性。規范通過附錄提供了各類建筑場所危險等級的具體例子和不同類型滅火劑兼容性說明。
《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適用于工業與民用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中涉及生產、使用或儲存可燃物質的情況。不包含炸藥、彈藥、火工品等特殊高風險物資的生產或倉儲場所。該文件特別強調建筑設計師將滅火器作為建筑設計中的核心元素,并應在工程圖紙上準確標明配置位置及相關參數,從而確保建筑項目具備完善的消防安全保障體系,適用于全國范圍內的建筑消防工程師、安全管理人員以及從事建筑消防設計的技術工作人員進行學習參考并貫徹執行國家標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