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廢倉庫安全考標準》講解了危廢倉庫在建設和運營管理方面的各項要求。該文檔強調倉庫需要獨立、密閉并上鎖防盜,配備必要的安全照明和觀察窗口,并要求將管理責任制張貼上墻。同時,文檔對倉庫地面提出防滲和建筑材料兼容性的具體規范,門口設置圍堰也是必要條件之一。對于存放液體與具有揮發性氣體的危險廢物,必須分別具備泄漏液體收集裝置及氣體導出口凈化裝置。文檔明確危險廢物須分類存儲,不同性質的危廢之間需要設置隔斷。關于標識與臺賬管理方面,《危廢倉庫安全考標準》要求在倉庫門上標明包含所有類型的危險廢物,并保留相關臺賬三年以上。此外,還特別強調了法律法規中針對各類違法行為的罰款條款,詳細列出了不遵守法規時企業可能面臨的罰款范圍。
《危廢倉庫安全考標準》適用于危險廢物產生、儲存、運輸及處理的所有相關企業和機構。包括化工行業、醫院、制藥廠及其他從事危險物質生產或使用的單位。這些行業中的安全管理負責人、倉儲管理員以及環境保護部門相關人員均應深入學習此標準,以確保其所在企業的危險廢物管理符合國家法規要求。通過遵循該標準,企業不僅能夠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減少污染事故的發生概率,還能有效規避高額的行政處罰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