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供水管漏水傷人事故》講解了2012年10月20日某礦機電一隊的一起事故發生的具體情況以及相關的原因分析和防范對策。文章詳細描述了機電一隊檢修工趙某在-618m避難硐室檢查礦井靜壓供水管法蘭盤連接處漏水過程中因壓力水沖擊導致左眼受傷的過程。事故發生在當日八點班班前會后,由跟班干部黃某、班長李某帶領工人到該位置安裝水管期間,發現漏水后趙某未按規定關閉水源閥門即上前查看造成意外發生。文章指出,直接原因在于趙某未能遵守規定先行關閉水源閥門,自保意識不足;主要原因則是當事人及其團隊整體的安全防范意識薄弱和對潛在危險缺乏足夠警惕性。為杜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井下供水管漏水傷人事故》提出了強化現場安全管理、按標準規范操作、落實安全施工措施及提升員工自我與相互保障能力等多方面的防范手段,并強調需要通過加強教育培訓以提高作業人員的專業技能和風險識別水平。
《井下供水管漏水傷人事故》適用于礦業尤其是煤礦領域中從事地下施工作業、管道維護與檢修等工種的工作人員,也涵蓋與此有關的安全管理人員以及企業內的各級責任領導。此外,這份資料可以作為所有從事類似具有高壓設備或高危環境中作業的企業開展內部培訓的重要素材和案例學習范例,旨在提醒行業內相關人員嚴格遵守安全規程以避免發生嚴重人身傷害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