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礦車間11.13石碴擦傷事故》講解了一起發生在2010年11月13日選礦車間破碎工段的安全生產事故經過及其原因分析。該事故中,破碎工段工人鄭某在鄂式破碎機操作平臺操作時未按規定佩戴防護眼鏡,被破碎過程中崩起的小石塊擦傷眼睛,導致輕傷。文章詳細描述了事故發生的直接和間接原因,其中包括鄭某安全意識缺失以及設備防護措施不足等問題,同時還指出了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如車間的安全教育和監管不到位、勞動保護設施缺乏有效保障。為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選礦車間11.13石碴擦傷事故》提出了具體的防范措施,包括組織全員培訓及考核、加強崗位安全教育、改進設備設計并投入防護蓋等,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經濟處罰以示警告。通過此事故的經驗教訓部分提醒車間及其他相關部門要提升安全意識與防范措施,嚴格執行規章制度以杜絕違規行為。
《選礦車間11.13石碴擦傷事故》適用于從事選礦作業的相關企業和工作人員,特別是涉及礦石破碎加工領域的生產車間及管理人員。這類文檔對于礦業企業以及需要操作破碎機械設備的工廠具有重要意義,旨在通過對事故發生原因、處理措施及預防辦法的闡述,使一線作業人員及安全管理者認識到勞保用品的重要性,以及提高現場管理與教育監督力度的必要性,同時為相關行業提供了可參考的安全教育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