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物體打擊事故》講解了一起發生在2013年11月27日的物體打擊事故,具體包括事故的時間、地點和經過描述。事故發生時,一名工人在操作鏟運機進行出礦作業過程中遭遇墜落礦石的突然砸壓而導致嚴重受傷,并經搶救無效死亡。事故直接原因是因為脫落礦體砸毀了鏟運機安全防護設施從而造成傷亡;間接原因是由于采礦期間形成的應力集中導致礦體變形并在壓力釋放時出現礦石脫落現象。該事件最終被確認為非責任事故,因為礦石體積大且形狀特殊難以預見及控制。針對這次事件提出了加強預防能力的建議措施,涉及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以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
《11.27”物體打擊事故》適用于礦業生產相關的企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特別是涉及礦產開采和加工操作的一線工作者和管理層。同時它還適合于關注礦業安全或致力于制定與改善礦業行業安全規范標準的專業人士和組織參考。該案例可作為培訓教材或分析資料,幫助從業人員理解潛在的安全生產風險以及掌握科學有效的防范策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