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側護板反彈未遂事故》講解了2007年11月22日發生在某隊的一起因單體柱放液過程中未將側護板閉銷插上而導致的側護板反彈未遂事故,并分析了事故發生的具體經過與原因。《側護板反彈未遂事故》描述了崔某帶領職工張某、李某在對超寬支架進行處理時,由于沒有按規定的程序作業,在單體柱放液前未插入側護板閉銷而造成側護板復位后的突然反彈情況,所幸未導致人員傷害。文檔進一步指出單體柱放液時忽略插入閉銷的操作為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作業人員安全意識薄弱及違規操作則為間接因素。同時,《側護板反彈未遂事故》明確了事故責任歸屬,班長崔某負有主要責任,現場工人因缺乏有效監督也需部分擔責。最后文章提出加強員工思想教育、提升安全防范水平和嚴格執行制度規定等一系列針對性措施,以此杜絕類似隱患再次發生。
《側護板反彈未遂事故》適用于礦業或類似的工業生產領域從事采煤架設支架等相關作業的企業與單位。這包括煤礦行業工作人員、礦井維護管理者,以及任何需要對機械設備進行維護調試的操作工種人員。此文檔特別適合各級安全管理部門作為培訓資料,用來增強職工安全生產意識和技能水平,同時幫助制定更為嚴格且有效的安全管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