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起重機電機墜落傷人未遂事故》講解了礦井中一起行車作業過程中發生的險些傷及生命的未遂事故經過,并詳細闡述其背后的原因。該事故由于行車作業時沒有進行必要的試車檢查,結果在吊運“H”架時,發生起重機電機從高處墜落。雖然由于及時躲避并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這一事件反映了多重安全漏洞的存在。文章指出孫某作為操作者,未按照規定對設備進行全面的檢查和測試是導致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而參與協同工作的其他職工對于孫某的違規行為并未阻止,則進一步加劇事故風險成為間接原因。另外五小組組長對于行車設備管理不善以及隱患問題反饋遲緩,機電科方面也未能做好特種設備的專業管理職責同樣是不可忽視的因素。文中明確對責任進行了劃分,并針對此事件提出具體的防范措施以避免此類事故再次發生,例如強化安全教育與技能培訓、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設備管理制度等。
《礦井起重機電機墜落傷人未遂事故》適用于從事礦井起重設備管理、操作以及相關的安全監督工作人員。它特別針對礦井環境中的行車使用和安全管理提供參考價值,幫助礦業企業及其內部各個層級如操作員、班組負責人、設備管理部門認識并預防類似的安全隱患。這文檔對于那些需要了解安全生產流程、制定設備安全管理制度或者開展事故案例分析培訓的行業從業者來說具有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