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衛生監督檢查的內容》講解了職業衛生監督管理的具體要求與重點檢查事項,詳細描述了用人單位需承擔的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文中明確了設置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完善管理制度以及檔案建設的要求,還涵蓋了用人單位宣傳培訓、職業病危害申報與告知義務的具體操作方法。此外,強調了針對接害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監護以及建立完整檔案的必要性,并對作業場所中使用的有毒物品濃度及合規性做出了規定。文檔進一步對生產布局合理性、防護設施和報警裝置等提出了具體規范。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監測和定期檢測、評價也被納入其中,確保超標時采取相應措施,防止損害發生。文中還指出了建設項目在設計施工時需遵守的職業衛生“三同時”制度要求,并涉及職業病事故報告及后續處理、應急救援預案編制以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細節。
《職業衛生監督檢查的內容》適用于各存在職業病危害風險的企業單位,特別是制造業、采礦業、化工行業、醫療衛生行業以及涉及放射性材料和高毒性化學品的特殊領域企業。其主要內容為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業衛生監督人員提供具體的工作依據,同時適合各地安監部門作為檢查執法的標準參考。該文件還可用于培訓指導一線接觸職業病危害崗位的員工,提升他們自我保護意識,同時也適用于第三方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開展評估或檢測活動時作為標準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