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工品專項安全方案》講解了為保障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安全可靠,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的專項安全管理措施。該方案明確了項目部成立的火工品管理領導組的職責,包括組長、副組長和成員的具體任務分工。同時規定了各類管理人員的責任范圍與操作流程,涉及火工品運輸、儲存、領取和清退的各個環節。在運輸環節,方案詳細描述了需向公安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相應材料的要求,強調遵守國家標準和安全技術規范。對地面和井下運輸進行了明確要求,比如裝載規范、車速控制、經停點安全以及裝卸時現場警戒等。此外,還針對庫房的安全管理和消防防爆要求進行了嚴格規定,如確保通風良好、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庫區及周圍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通過以上各項規章制度,方案旨在切實加強火工品全流程的安全管理。
《火工品專項安全方案》適用于從事涉及火工品管理的企業、煤礦或其他工程單位,特別是需要合法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施工現場及相關管理部門。具體而言,適用于民爆物品的購買、運輸、儲存、使用和監管的人員,例如項目經理、安全管理人員、倉庫保管員、“四員”(押運員、保管員、安全員和爆破員)以及相關監管部門工作人員。本方案還可用于公安部門或安監機構對于火工品存儲、使用等方面的監督審查參考,確保各單位符合國家標準和技術要求,在操作中有效防止火災和爆炸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