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環境保護管理協議書》講解了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在廠區內新建、改擴建、大中修、維保及運維等項目中的環境保護職責和義務,以確保控制新污染源的產生,防止環境質量惡化。該文件基于國家環境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明確規定了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對揚塵、噪聲、固廢、廢水和廢氣的具體控制要求,并明確了危廢存放與處置、節能施工方式采用及污染物排放方面的規范標準。例如,在施工現場應設置2米以上的擋風板以減少揚塵污染,并在指定區域傾倒垃圾和危險廢物。協議還強調,夜間時段要禁止噪音施工且機動車輛不得使用喇叭。同時明確,嚴禁將工業污水、生活廢水排入廠區雨排水系統或向管網傾倒含有放射性固體廢棄物的液體。若乙方造成環境污染,未按時整改則可能停止其配套服務并申請政府職能部門介入強制整改。此協議書旨在通過雙方共同遵守履行條款來推動經濟建設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
《有限公司環境保護管理協議書》適用于工業園區內各類工程項目的環保管理事務,特別是在新建、改擴建、大中修、維保以及日常運營維護項目中的承包方與發包方之間協作領域。它主要針對制造業工廠、科技型企業及其關聯服務商,這些企業的業務涉及設備維修、建筑改造或基礎設施升級等活動的單位都可適用此模板文件。同時,對于需要嚴格執行國家環保法規并保護區域生態不受破壞的各類施工單位也有一定的借鑒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