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站管理制度》講解了信息站的人員配置、主要職責以及工作要求,明確了信息站作為礦井安全管理的重要環節的作用。該制度描述了信息站應配備1名站長與4名信息員,并明確該站隸屬于安檢部管理。制度對信息站的主要職責做了詳細規定,包括管理安檢員填卡匯報工作、聽取和記錄現場安全情況、對安全信息歸納反饋等具體事務性工作。文件特別指出,信息員要負責處理升井管理人員填寫的“隱患匯報卡”,進行篩選分類并登記,及時向相關單位發出“安全檢查通知單”。信息站還承擔對整改情況的跟蹤、簽字確認及未整改隱患問題的處罰,以及下井人員考勤統計與安全隱患臺帳登記等工作,確保隱患排查治理形成閉環管理,保障礦井的安全高效運轉。
《信息站管理制度》適用于煤礦行業領域,特別是針對礦井企業安全管理崗位人員及相關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主要執行者為井口安全信息管理站的所有成員,包括站長與信息員。此外,所有涉及煤礦生產安全的相關責任人,如安檢員、下井作業人員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也屬于本制度適用范圍,用以統一規范信息管理流程并提高整體安全生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