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娛樂場所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講解了明確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部門與責任人,并且對定期維護、檢查的具體要求進行描述。該文件強調保障疏散通道與安全出口的暢通性,不得有堵塞現象發生。同時,在使用過程中不得鎖閉疏散出口和安全出口門,并對樓梯間、防火門的功能狀態提出具體要求,如防煙樓梯間的門要保證完好、常閉式防火門需保持關閉等,且需要配備良好的自動或手動關閉設備。此外,規定設有門禁系統的疏散門也應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火災時人員能夠順利疏散,不得設置門檻、障礙物及臺階于安全出口和疏散門范圍內,還強調了應急照明設備、疏散指示標志的狀態須完整無損,若有損壞則迅速維修更替,禁止遮蔽消防安全標識,且明確規定安全出口等部位不得安裝柵欄卷簾門,窗戶陽臺處也不允許出現阻礙逃生和救援工作的柵欄,最后要求各樓層明顯地方放置安全疏散指示圖。
《公共娛樂場所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適用于各類含有公共娛樂性質的場所,例如電影院、劇院、舞廳、游戲中心等區域的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這些領域內的從業者可通過本制度規范內部管理秩序,了解自身在消防安全方面的責任范圍和操作規范。這一文件同樣作為監督和審核的標準,用于確保相關場所達到必要的安全要求,以最大程度保護公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