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負責人、醫務人員安全職責》講解了在安全生產體系中,后勤負責人與醫務人員承擔的重要安全管理任務和具體職責。該文件描述了需貫徹落實《工業企業勞動安全條例》,建立并實施有效的衛生管理制度,從制度層面保障勞動者健康權益的措施。《后勤負責人、醫務人員安全職責》提到開展針對職業病預防及宣傳教育的工作安排,并詳細說明檢查現場勞動環境以及參與塵毒、噪音等相關危害因素的監測內容和責任分配。此外,《后勤負責人、醫務人員安全職責》對組織涉及粉塵、有毒物質及其他有害環境下工作的勞動者體檢進行了明確規定,強調當員工出現不適合原有崗位的情況時需要適時提出調整建議,以保護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和合法權益。另外,該文檔也涵蓋了定期檢查宿舍、食堂及其他生活配套設施衛生消毒情況的要求,同時明確了在食品安全、中毒預防方面的防控任務。關于醫療應急處理,《后勤負責人、醫務人員安全職責》要求及時有效搶救工傷事故人員,對于傷勢嚴重者必須承擔轉送醫院護送的職能,確保救治高效進行。文件還特別指出需通過宣傳教育方式加強現場急救知識傳播,協調做好防寒防暑工作。
《后勤負責人、醫務人員安全職責》適用于工礦企業等工業單位中的后勤保障與醫療管理部門及其從業人員,覆蓋化工廠、機械加工廠等領域內涉及到有較高危險程度作業崗位的企業,例如可能存在粉塵暴露或噪音污染的工作環境所在行業領域范圍內的相關單位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同時適用于學校實驗室、大型建筑工地等可能發生安全事故的地方中從事相關后勤管理和服務支持崗位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