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組警察安全生產職責》講解了包組警察在生產安全管理中的具體工作內容。包組警察作為直接責任人,需履行監區值勤任務以完成值勤警察應承擔的各項職能。該文檔描述了他們負責罪犯的安全文明生產教育,通過培訓幫助改造對象了解并執行相關要求,從而確保整個勞動改造環節的安全文明標準。同時說明其必須管理所承包區域的安全生產事務,定期檢查并整改潛在的安全隱患,為持續穩定的安全狀態奠定基礎。文件強調包組警察需要掌握罪犯在安全文明生產方面具體的表現狀況,為獎罰措施和分類評定提供翔實依據。此外指出其參與監區整體組織的安全檢查活動,與團隊共同保障監區的整體生產環境處于可控狀態。
《包組警察安全生產職責》適用于監獄管理部門中涉及生產安全監督與執行工作的包組警察群體。這一制度特別針對那些分配到具體監區或分監區進行生產管理及教育工作的警察制定,涵蓋其日常值勤、教育培訓、隱患排查、績效考核等各項工作的實施規范和職責要求。無論是負責監管特定區域內罪犯行為的基層管理人員,還是執行全監區統籌部署安全審查工作的成員,均可從本文檔獲得明確指導,以保證監區內生產環節合法合規、有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