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監控中心值班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信息監控中心值班人員的工作規范與責任要點。文檔強調了經過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的必要性,并明確安全監控中心機房需實施 24 小時不間斷值班制度,禁止脫崗行為。該制度要求值班人員密切監測關鍵設備的工作狀態以及一氧化碳、瓦斯、風速等重點參數的動態變化,并準確做好記錄。面對突發異常,應及時匯報主管領導,確保處理及時有效。每日瓦斯監測日報表需要經各級相關領導審閱簽字后歸檔,保障數據可追溯性。文件中還明確了值班員與維修人員配合協調的任務,包括及時通知公司調度進行斷電事故處理,并詳細記錄原因。為保持設備運行環境的良好性,值班員需定期清理維護機房衛生,杜絕使用監控計算機從事娛樂及無關操作。此外,防火防盜、臺賬填寫、交接班等工作被特別強調,要求字跡工整,記錄詳實完整。該文件通過細致的規定,全面規范了信息監控中心值班人員的具體崗位職責和工作行為準則。
《信息監控中心值班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礦業企業、能源領域以及其他涉及高風險工業環境的監控管理工作,尤其是在需要持續監控有害氣體排放情況與設備運行狀況的場合。其適用對象主要包括在監控中心承擔安全值守任務的相關員工和團隊管理人員。這些規定旨在幫助煤礦開采單位或其他類似領域的運營方,建立完善的監控系統和安全機制以降低事故發生的風險,提升生產管理效率和安全性。同時,也為行業內開展相關標準化考核和監督檢查提供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