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站站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講解了信息站站長在安全生產管理中的職責范圍及具體任務要求。描述了其作為安全管理的前線負責人員的主要職責,包括井口檢身、人員上下井登記和安全信息匯總等日常管理任務。強調信息站站長需按照規定嚴格把控不符合下井條件的人員和物品,同時對違規者進行三違處理,以確保礦井內的生產秩序安全穩定。該內容還說明了站長應負責接待上級單位領導或相關人員,并配合完成檢查或參觀活動,保證工作順利開展。另外指出必須做好各種安全信息的篩選和上報工作,尤其注重重大隱患信息的落實情況,確保管理層可以第一時間獲取相關數據并做出正確決策。文件要求加強對各級管理人員的考核工作,針對未達標者給予嚴肅批評教育或者依照規章制度進行處分。此外也提及要遵守公司各項紀律,按時參加政治學習活動,保持良好職業道德規范,杜絕任何受賄索賄行為。并且按時完成上級交辦的所有額外工作任務,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信息站站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適用于礦山類企業或類似存在井下作業風險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管理。它主要面向信息站的負責人即站長這一崗位,以及與此崗位緊密相關的上級管理層、井下工作人員以及其他與井口管理和信息匯總傳遞有關的從業人員。對于制定和完善企業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尤其是加強信息站的監管職能有重要指導意義。該責任制度不僅限于特定礦企,在所有具有相似安全管理模式的企業都有較高的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