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場所安全管理制度》講解了加強本市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工作的具體措施和要求。該制度旨在確保宗教領域的和諧穩定,從山東省宗教事務局轉發的有關通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出發進行制定。內容明確包括成立專門的安全管理小組并明確其職責、建立安全防范機制以保障宗教活動順利開展,并規定一旦事故發生需立即向政府有關部門上報;同時宗教場所需遵行治安、消防、衛生防疫等相關法律法規,主動接受監督和指導。還強調設立24小時值班巡邏制以及配置充足的消防設備定期進行維護和組織消防演練的重要性。除此之外,制定了全面的應急疏散預案、定期進行全面檢查消除隱患,針對食品及用具保持干凈衛生積極進行防疫,并對大型活動提前審批配合安全檢查,同時每季度召開一次工作會議總結安排安全工作。
《宗教場所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全市已登記或籌備登記的所有宗教活動場所。這些場所涵蓋各種主要宗教體系,如佛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等。無論是小型的鄉村教堂、寺廟還是具有大規模人流活動的城市清真寺,都需要嚴格遵守該制度的各項條例和要求,以保障所有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及活動的有序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