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庫存管理辦法》講解了通過規范公司原輔料、備品(備件)、成品等庫存的安全管理,預防因缺貨、斷貨或積壓導致生產經營受影響的目標。該辦法描述了安全庫存的核心概念,即用于應對不確定性因素引發的更高預期需求或者延長周期的一種緩沖性庫存。文中指出生產管理處與物資采購處應共同確定原輔料的安全庫存標準并報主管領導審批,同時裝備能源處負責制定備品(備件)的庫存標準,而銷售公司與生產管理處協作設定成品庫存基準并同樣提交審批。此外,文件明確了工作程序,涉及生產計劃編制依據安全庫存數據安排月度生產計劃、采購人員以安全庫存為基礎完成月度采購計劃,以及倉庫管理員檢查各物品實際庫存情況后及時通知相關人員補充或控制庫存量。最后,在標準設定方面,詳細列舉出木漿、煤炭、化學品、特種器材、包裝材料及其他類別的原輔料,按其特性設定不同的安全庫存值,并且還規定了備品(備件)和成品的對應標準。
《安全庫存管理辦法》適用于從事生產制造的企業內部管理崗位人員,特別是生產管理處、裝備能源處、倉儲運輸處、物資采購處及銷售公司相關工作人員,他們需要根據此文件中的規定來協同進行庫存管理工作。行業領域范圍涵蓋化工生產、機械加工、食品加工以及其他需要嚴格管理物料供應以保證連續生產和及時交貨的企業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