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員職責》講解了爆破物品管理的重要環節和詳細規范。該文檔從保管員的工作任務出發,逐一描述了其應當遵循的具體規則與安全要求。保管員被要求認真執行國家相關規定并學習相關專業知識來提高業務技能。職責中提到需掌握爆破物品特性和性能、按照批次妥善存放以及負責入庫清點驗收工作等基本要求,還包含核對領取手續及人員身份信息等內容,并規定嚴禁未經授權的人員接觸爆破物品。保管員需要對過期或失效物品提出處理建議并上報。同時,文件強調賬目清晰以及防火防隱患的重要性,包括臺賬管理、庫房環境維護、定期檢查安全隱患等方面。另外明確了當出現賬物不符或者意外情況時的具體應對舉措。對于變質物品銷毀,則需要嚴格按規定流程操作并接受上級監管。
《保管員職責》適用于涉及爆破器材儲存和使用的各類企業或機構,例如礦山開采行業、建筑工程施工領域以及從事民爆物品銷售的企業單位。該制度為直接從事保管工作的員工提供了行為依據,同時也適用于負責安全管理的中高層管理人員以明確監督方向。此外,這一職責文件還可以作為培訓教材用于新進保管員的學習資料,在保證合法合規經營的同時確保工作人員具備充分知識保障安全生產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