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業人員衛生、培訓制度》講解了從業人員上崗的前置條件與相關衛生要求。文件明確了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崗前衛生知識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明才能上崗,并特別強調,從事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員需取得健康證明,同時每年定期進行健康檢查以及食品衛生和法律業務技能的教育培訓。此外,《從業人員衛生、培訓制度》描述了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禁忌病癥,如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從業人員不得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對于從業過程中的健康管理,規定提到體檢與培訓合格證明應隨時備查,以確保規范執行。為了保障工作環境和食品安全性,該制度對個人衛生行為提出了明確標準,要求工作人員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包括工作時正確穿戴清潔衣帽、保持“四勤”習慣(洗手剪指甲、洗澡理發、洗衣換工作服),并遵循“兩不”規則(不佩戴首飾及避免抽煙喝酒)。
《從業人員衛生、培訓制度》適用于餐飲行業、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以及其他涉及食品操作和服務的相關領域,尤其針對需要直接接觸入口食品的企業或單位。這些行業的從業者需嚴格遵守其中規定的衛生和培訓要求,確保食品的安全與質量。通過制定嚴格的從業條件和健康檢查要求,本制度能夠廣泛覆蓋各層級食品服務工作者,并有效提升行業整體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從而降低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率,為消費者提供可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