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勘查項目安全管理制度》講解了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管理工作,保護從業人員健康與安全的具體規定和措施。本制度根據國家及省局相關規定,結合項目實際制定了詳細的責任分工以及實施流程。《地質勘查項目安全管理制度》描述了全體工作人員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明確規定了項目負責人的全面責任和其他各崗位在安全生產中的職責。文件強調通過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安全管理目標細化至個人。同時明確了安全生產相關的技術措施與培訓教育要求,并對事故處理提出具體指引,如發生重傷或死亡事件,需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處理。
《地質勘查項目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地質勘查行業領域內的所有項目團隊。具體而言,它針對地質勘查項目的管理人員、技術員以及一線工作人員制定,涵蓋了從項目負責人到專(兼)職安全員、地質員等各層級人員的安全責任劃分及行為規范。該制度對于正在從事或準備開展地質勘查活動的企業和機構具有重要指導意義,確保所有參與方能夠明確自身安全職責,在執行工作任務時遵守安全管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