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管理制度》講解了項目部在維護內部及周邊社會穩定方面的具體管理舉措。該制度描述了設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強調領導親自參與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責任分工。文檔明確了定期進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教育的要求,旨在增強全體成員的安全防范意識,并從思想上重視安全工作。制度要求公共場所與關鍵部門必須配置滅火器材,普及“五防”知識以預防各類火災等不安全隱患。為了防止偷盜案件發生,對重要部門增設防盜門窗的物理防護措施被明確列出。此外,文檔中規定了堅持24小時值班巡查制度,門衛需對辦公區域進行全面檢查。該文件還提出了社會治理的目標,即無刑事案件、無治安問題、零丟失被盜事故和其他意外。最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管理制度》提倡職工主動參與到治安工作中,積極對抗各類不良行為和違法行為。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管理制度》適用于建筑行業或具有項目管理部門的企業單位,在這些環境中需要維護較大的辦公場所及周邊區域安全穩定的機構可參考使用。該制度也適合一些人員集中、涉及財產和信息檔案保護的企業,例如工程設計單位、科技研發公司以及其他需高度重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場合。其內容主要面向一線工作人員、管理人員以及安保部門,確保全體職工理解自身在治安維護中的角色和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