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場防火安全制度》講解了關于木場的全面防火管理制度及其要求。制度描述了執行預防為主的消防方針,強調禁煙禁火、明火操作需要辦理證件并有配套防范舉措,對電器設備保持正常運轉和杜絕亂接電源線提出要求,并確保工作場所可燃物得到及時清理。文中還提及要嚴格遵守防火“六不準”及其他規定,特別對火爐管理作出細化,包括防漏煙漏火、材料隔斷窗戶與屋頂等措施,同時在用火方面明確專人責任、人走火滅以及特殊天氣停火要求,并規定合理配置防火工具且禁止隨意挪用。《木場防火安全制度》進一步指出建立四級檢查制來保證防火工作的執行力度,并落實《消防法》實施細則等相關政策文件的精神,要求防火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經常巡查,進行義務消防知識培訓,定期記錄隱患排查,針對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并下發通知單。崗位工作中規定八項不準,包括打更睡覺、喝酒脫崗等問題,防止班中不良行為,約束外來人員接觸危險區域和防火范圍動火,以及規范電路連接和易燃易爆物品堆放。
《木場防火安全制度》適用于木料加工、儲存以及其他類似存在較高火災風險的企業或場所。具體涉及的崗位工人、管理人員、消防負責人,還包括值班員和義務消防隊員等各類相關人員。行業覆蓋木質建筑材料生產場地、家具制造廠、木材倉庫等區域,旨在幫助這些高危行業的相關從業群體提高對消防安全的認識,規范工作行為,保障作業安全。此外,這套制度也適合那些需對外來人員有明確管理規則的地方使用,有助于形成統一的安全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