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講解了關于保健食品出庫過程中一系列質量保證的規定與程序。該文檔明確要求保健食品出庫時需嚴格執行相關復核流程并加蓋質量“未見異常”專用章。《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描述了在出庫時需要按照“先進先出、近期先出、按批號發貨”等原則,同時明確了優先級別規則。文件詳細列舉了復核員的職責及步驟,如檢查購貨單位、產品信息以及外觀質量和包裝狀況等內容,并提出至少保存兩年的復核記錄要求。對于整件和拆零拼箱的產品,《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規定需關注包裝完好度以及拼箱注意事項,例如避免液體與固體制劑拼箱等。文件還指出如遇包裝異常或標識問題,應停止出庫并向相關管理人員匯報,明確規定過期失效、內包破損以及未經審查的保健食品不準出庫。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所有涉及保健食品存儲、銷售及出庫的企業和個人,包括倉儲管理部門的員工、物流配送人員及相關質量安全管理負責人。尤其適合食品藥品零售行業、批發商及第三方倉儲機構使用。此外,該制度為醫藥流通領域中具體執行環節提供了規范指導,有助于從業人員遵循操作要求以保障產品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