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宿舍安全職責》講解了職工宿舍安全管理的具體職責和規定。該文件明確列出了管理人員在安排住宿時必須依據職工住宿證明,確保宿舍內房間及床位分配合理,杜絕私自調換現象的發生。同時描述了宿舍內應遵守的安全和秩序要求,禁止生火、做飯和使用電爐等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行為,還強調不得攜帶衣物、工具、炸藥、雷管等非必要物品進入宿舍,防止火災和爆炸事故的發生。文章進一步列舉了一些不道德和違規的行為,例如賭博、洶酒鬧事、大聲喧嘩、打架吵架以及帶家屬或外來人員居住等,并明確了宿舍內不能存在的不良行為以保持整潔的居住環境。此外提到要愛護公共設施,避免在墻壁上涂寫破壞行為。衛生要求包括不得亂倒污水,隨地大小便、吐痰,同時也要疊放好被褥、清理雜物。節約用電亦為主要內容之一,強調出門需要關閉燈光和電扇,防止常明燈現象出現。
《職工宿舍安全職責》適用于煤礦、建筑施工及其他存在集中住宿安排的企業領域,特別是一些高危行業。這些行業中由于特殊的工作性質,往往需要員工集體住在指定宿舍內,而這類安全管理規定可以幫助企業有效規避因生活區域管理不當引發的隱患。文檔也適用于工廠車間工人、礦山井下作業者及其他需要統一管理和居住的勞動群體。通過明確規定宿舍安全監管職責,保證員工的居住環境既規范又舒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