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撫順某鋼廠火藥爆炸事故》講解了一起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的具體經過及其背后原因。1983年5月26日,遼寧省撫順某鋼廠在一次擅自銷毀炸藥過程中發生嚴重的火藥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2人受傷以及直接經濟損失21萬元的后果。事發當天,保衛科長將剩余炸藥拉到廠區兩處泡子處進行處理,在向水中傾倒裝有黑火藥的桶時,因操作不當產生撞擊或摩擦導致第一桶爆炸,之后引發其他火藥殉爆。波及范圍廣泛,破壞程度嚴重,影響惡劣。事故原因分析指出這次黑火藥爆炸為撞擊或摩擦所導致,并且整個銷毀過程違反了國家相關部門關于易燃易爆物品裝卸、運輸、銷毀的規定,缺乏規范程序和必要的防范措施。無論是管理層還是具體執行者,均沒有認識到相關規定的重要性與必要性。
《遼寧撫順某鋼廠火藥爆炸事故》適用于冶金行業以及其他涉及易燃易爆物品儲存、運輸及處理的行業領域。特別是針對工廠領導層以及安全部門人員具有重要指導意義,他們需從中吸取教訓并嚴格遵守相關規定。這份文件還適合作為安全管理培訓教材,用于提高相關崗位工作人員的風險意識與操作規范性。同時對于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也有參考價值,可以幫助其制定更嚴格的監管政策和審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