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修作業爆燃事故》講解了2007年1月15日某石化公司發生的一起爆燃傷亡事故,深入分析了事故經過及原因。事故中,深圳建安公司的施工人員在對煉油二部污水汽提裝置3000立方米原料污水罐V821/B進行平臺板更換施工時,因操作不當引燃罐內油氣導致罐頂爆燃,造成承包商一名死亡、一名重傷的嚴重后果。該事故直接源于施工人員在割除鋼板作業時未遵循安全規范,間接原因包括缺乏危害識別和風險評估,現場監護不力以及違規開具二級火票等問題。文件提到事故發生后,檢查發現企業用火作業管理、承包商管理和施工工單管理均存在漏洞。如車間安全員未經核實便代領導簽發許可證,且沒有落實相關防護措施。此外,原本計劃在2006年大修期間完成的工作延誤,但任務單未能及時回收或消項致使隱患延續至事故當天。因此提出加強嚴格執行相關規定的要求,完善用火作業安全管理流程與危害識別制度,加強對承包商及其工單的有效管理以避免類似情況發生。
《檢修作業爆燃事故》適用于石油化工業、危險化學品行業以及其他涉及高風險作業環境的領域內的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及安全技術人員。它為上述行業中從事特殊作業特別是動火作業的安全負責人提供了重要的警示案例。例如,煉油廠、化工廠、儲運企業內的工程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可以借此了解并防范因違章操作引發事故的風險;同時也能幫助承包商及相關業務部門明晰自身的安全管理責任范圍,并進一步健全項目合同與任務清單等文檔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