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瑪依油田采油二廠瓦斯燃燒爆炸》講解了一起發生在1963年新疆石油管理局克拉瑪依油田的重大事故及其后續處理措施。這一事件造成42人傷亡,其中9人死亡、33人受傷。事故當晚,職工在宿舍內開會時,由于距離宿舍約64米的一條地下瓦斯管道發生腐蝕漏氣,并通過地層松土裂縫進入室內,在職工點火吸煙后引發了瓦斯燃燒爆炸。周恩來總理對此作出了重要指示,石油工業部和新疆石油管理局積極響應,空運急救藥品,組織醫療救治,并將部分傷員送往烏魯木齊接受進一步治療。與此同時,緊急召開全局范圍會議,對瓦斯管線、供電系統、照明與取暖等安全措施進行徹查。調查結果表明,此次事故發生的原因是地下瓦斯管道長期未得到有效維護導致腐蝕泄漏,同時員工在未知氣體濃度的情況下隨意點火,從而加劇了災難的發生。
《克拉瑪依油田采油二廠瓦斯燃燒爆炸》適用于石油開采行業及其他可能存在易燃氣體泄漏風險的企業和部門。特別是那些涉及瓦斯管道運輸、儲存及使用單位的相關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一線操作人員需要從該案例中吸取教訓,強化對老舊管道的定期檢修與更換工作,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嚴格執行禁止明火規定的場所管理要求。此外,政府部門、企業高層以及基層安全監督人員也需要重點關注類似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實情況,從根本上防止同類悲劇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