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爆事故》講解了一起發生于2013年1月10日的煤氣閃爆著火事故的具體過程及其深層次原因分析。《燃爆事故》描述了在煉鐵廠燒結作業區2#燒結機進行點火爐焦爐煤氣管道切斷操作時,因電動眼鏡閥打開前未確認電動蝶閥關閉及未進行管道吹掃而導致的嚴重后果,包括一名作業人員死亡和另一名作業人員受傷的情況。文件指出事故直接原因為電動眼鏡閥泄漏引發煤氣爆炸,而主要原因是熊某違反崗位操作規程進行違章操作,間接原因是監護人王某未能盡職履責制止不當行為。通過深入剖析此次事故,《燃爆事故》進一步明確了相關人員的責任劃分,煉鐵廠及作業區領導也因安全管理和標準執行不足而承擔管理責任。事故暴露出現場煤氣停送標準化作業問題,并對加強安全管理提出了具體改進建議,例如開展專項安全培訓、實施危險作業規范化管理以及設置標準化作業看板指導實踐。
《燃爆事故》適用于鋼鐵行業以及其他涉及燃氣系統使用與維護的領域相關工作人員和企業管理人員。具體而言,該文檔可為燒結工序的操作員、代理工長、現場監護人員、安全管理責任人及相關協力單位提供警示和指導意義。通過案例學習和整改措施借鑒,它有助于提高年輕員工安全意識、規范現場監護行為、增強應急處置能力,同時為其他類似企業在煤氣設施的管理優化、作業程序完善及設備升級改造等方面提供了參考依據,有效防止違規操作帶來的悲劇性后果重演。